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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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规、纪律,履行监督、惩处、教育和保护职能。 2、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管辖范围内被处分人员的申诉。 4、完善廉政制度,实施专项执法监察,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5、对山东黄河系统内的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承办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