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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思考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史玉红 时间: 12-31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自1998年实行以来,已有10年有余,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展,进一步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笔者试结合工作经历和学习体会作一阐述。

一、         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由于这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程序和经验可借鉴水利部党组、驻部纪检组领导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分重视抽调专人进行调研探索可行有效的方式方法,笔者有幸参加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曾参与同行指导我们到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和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水务)部门进行了认真调研获得了大量信息和数据写出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研讨,我们拿出了比较规范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及考核目标体系等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为指导全国水利系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好了基础。同时,水利部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做法,曾多次在中直机关、国家部委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得了好评。10余年过去了,在水利部、黄委以及山东局党组的重视领导下,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直在健康地发展着,责任分解年年修订重申明确,责任考核每半年一次坚持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也有明显进展。尤其是黄委纪检组的上半年的重点责任考核和年终的全面责任考核坚持得为最好。系统内上下,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主管(协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已经形成。现实证明,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后,各单位(部门)都取得了好的效果,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开展,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之中心工作打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改进和提高,以更好地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主要有:各级领导干部对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逐年提高,无论是主要领导干部还是分管领导干部都能够将其作为“份内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某些单位还是或多或少存在着;在责任分解方面,这些年来应该说还是不错的,能够年年修订完善,尤其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来,责任分解更加明确具体,各主管职能部门“认领”责任的积极性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承担”责任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责任追究在某些单位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即使是存在着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也有的一拖再拖,直至拖了;纪检监察部门在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协调监督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创新发展力度不够,大都还停留在原先水平上。

二、对策建议

()讲责任,不断强化意识。要强化领导干部守土有责意识。做好本职工作是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也是责任。要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履则意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纳入本单位(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真正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以利于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干部组织推进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定责任,不断强化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重要的是明确领导责任。责任不明确,制度就难以执行,出了问题也难以追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将重点任务合理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每一个领导干部,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还要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发展和年度工作侧重点的变化,不断调整修订责任分解,使各级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展。  

()履责任,不断强化落实。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落实:年初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话,动员落实。分管领导要到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中落实责任制重点考核时,有关分管领导要认真述廉。年终落实责任制全面考核时,全体班子成员都要全面总结,认真述廉。各级党组织在全年工作期间都应有重点地结合实际情况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议,及时分析情况,明确责任,督促落实。部署检查业务工作时,不忘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同时部署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我们黄河系统近些年来有数十亿资金流动,也属于腐败问题的高危行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而不是敷衍地贯彻落实自身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考责任,不断强化效果。这些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面,我们有一套比较成熟规范的考核体系,且每年还都在修订完善,在党风廉政建设定性分析和量化对比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为了不断强化责任制考核效果,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合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在科学性上下功夫。要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把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及职工群众评议的意见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要进一步确定考核内容和细则,针对不同单位(部门)的实际差异,结合工作性质、职能特点、目标任务等,将考核内容逐条分解细化,形成公正公平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体系。二是要改进和完善责任制考核方式方法,在实效性上下功夫。要根据黄河系统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的重点,黄河防汛防凌的特点,来改进和完善责任制考核的时间和方式方法。可以将定期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可以将重点考核与巡视工作相结合,可以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还可以将责任制考核与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结合,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流沟通,便于相互监督执行。三是要严肃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权威性上下功夫。责任追究是责任制考核的重点,也是难点,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真正体现责任制考核的严肃性。要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坚决防止将责任制考核结果束之高阁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真正把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使用、奖励惩处直接挂钩, 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的激励机制。

()问责任,不断强化监督。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是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性的迫切需要。一是通过问责强化监督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下属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各基层单位要把责任制的内容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的重点主要是对各级“一把手”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落实责任制牵头部门及协办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责任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通过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继续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不负责任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实施责任追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手段,目的在于教育和警醒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职能。通过协助党组(党委)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党组(党委)的参谋助手。通过组织协调,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过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各牵头部门完成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追究,善于追究,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加强和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职能,以适应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需要。周和平)

 

 

责任编辑: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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