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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务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许梅 时间: 06-09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山东河务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本站69日讯 69日下午,山东河务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局领导、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各市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党组书记李新民主持集体学习。

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李新民书记就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谈了两点认识。一是四项制度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工作的创新;二是四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她指出,四项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失责的监督体系,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新民书记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尽快组织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尤其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好学习,自觉遵守制度,切实贯彻执行,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文/商荷娟 图/武慕龙)

山东河务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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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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