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 强化服务 优化发展环境
——滨州河务局“发展环境优化年”侧记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郝相莲 时间: 08-27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
本站8月27日讯 年初以来,滨州河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大力优化治黄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努力创造真心为人民服务、全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期间,该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了基础。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结合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创意、有检查,通过各阶段整顿,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水法规意识,为依法治水、依法收费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完善水政监察员学习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组织重点学习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山东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保证了水行政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千方百计为水政监察员创造学习交流的机会。一年来相关水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系统内水行政执法培训班、滨州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班,并到聊城、淄博、东营等兄弟单位进行了参观学习与交流,进一步开阔水政执法人员的视野,提高了执法水平。 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推出优化环境服务承诺。今年以来,该局为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向全市人民郑重做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二是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水事案件、水事纠纷,视情况缓急,自发案当日至2日内赶赴现场处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公示收费依据、标准、计量方式,统一使用省级财政行政收费票据,杜绝乱收费现象。三是勤政廉洁。严格遵守勤政廉洁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四是水行政审批许可公开、限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公示条件、流程、申报材料。只要手续齐全,凡需县内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报市以上项目,2个工作日报出;对取水许可申请审批项目,自受理许可申请或者补证的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五是切实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同一个项目涉及我局多项审批和审查,实行同一天进行,同一个会议决定。六是坚持咨询服务、普及水法律知识。无偿提供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水资源相关信息、水法律法规咨询,提供水利技术服务,充分利用防汛预警报系统及时通报雨情、旱情、灾情。 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将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决策目标项目化、执行责任具体化、考核监督制度化为手段,有效解决了部分干部职工境界不高、执行不力、服务不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打造了高效透明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团结鼓劲的舆论环境、守信重诺的诚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了系统上下各方面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各项治黄工作扎实推进。(董连旺) 责任编辑:张雅琦 |
上一篇:东阿黄河浮桥运行“每日一查,每日一讲”
下一篇:东平河务局:三抓党风廉政教育效果好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窗口